韩国女强奸犯施暴细节,帮物色女孩16岁初一女生涉强奸犯罪

10.04.2015  13:16

首位45岁女强奸犯被判获刑《全球华语广播网》韩国观察员南黎明介绍了这起案件。法律改变了之后,无论是对任何人只要是进行性侵犯,不管是你是男的还是女的,都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而在中国如果按1999年出生来计算,案发时晓琳(化名)不足16岁,是沈阳一所中学初一的学生,因涉嫌为一名男子介绍初一女生并从中牟利,被介绍女孩遭男子强行发生性关系,晓琳涉嫌强奸犯罪,目前等待着法律的裁决。

突然 妈妈眼中的好孩子被带走

“你女儿被派出所带走了……”2014年10月的一天,河南来沈打工近20年的许秀琴(化名)突然接到了女儿老师的电话。电话里,老师描述,几名派出所民警将晓琳带走。等许秀琴来到派出所,得到的结果让她呆住了,“强奸罪?我女儿怎么能犯强奸罪? ”

在许秀琴眼里,晓琳品学兼优,“从小学开始就是班长,学习也好,成绩都在前三名。到了初中,年级人多了,不过成绩也能排在七八名左右。 ”在老师的眼里,晓琳也是一个文静的孩子,从不惹事。晓琳也表示,案发前,父母、老师都不知道自己的事情,自己还是一样正常上学。

20年前,许秀琴两口子从河南老家来沈阳打工,这一呆就到了现在,这期间他们生了三个孩子,晓琳老二,下面还有一个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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