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05.09.2014  15:16

为了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根据2014年度立法计划,省侨办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代省政府起草了《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9月5日

 

附件: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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