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济南召开

07.01.2015  17:58

省侨办主任刘方会介绍《条例》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陈强主持发布会

省侨办副主任孙西忠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12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在济南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解读。省侨办主任刘方会,副主任孙西忠,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制处处长王仲泉,省政府法制办法制二处处长刘鲁平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陈强主持。       发布会上,刘方会首先向大家简要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主要特点和下一步《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几项重点工作。随后,各位发布人围绕华侨在我省的合法权益保障、归侨侨眷出境探望子女的权利、归侨侨眷出境定居后各项社会保障权益以及侨情调查工作立法等记者提问,一一作出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条例》于2014年11月27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35条,涉及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我省的参政议政、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救助、出入境等多方面的权益保护,内容较为全面、丰富,规定较为具体、明确,操作性较强。       《条例》的颁布实施,适应了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顺应了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新期待,做了很多创新和尝试,对于进一步凝聚侨心、汇集侨智,涵养侨源、发挥侨力,维护侨界和谐稳定、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附: 解读《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