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发展论坛聚焦“一带一路”

01.12.2015  10:22

 

  11月28日,国家律师学院在河北保定举办了第二届律师发展论坛。此次论坛围绕“国家律师学院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主题,从“一带一路”战略的精神、“一带一路”战略的法律服务、国家律师学院和律师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职能作用发挥三个方面进行了交流。国家律师学院院长王恒勤在致辞中表示,该学院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一带一路”建设和法治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与会人员探讨了律师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机遇与挑战,提出了国家律师学院和律师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思路、方法和途径。会议认为,律师作为专业法律人员,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主力军,“一带一路”建设法律必须先行、律师必须先行。在我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律师可以通过尽职调查全面深入了解东道国政策法律、文化习俗和合作方基本情况、诚信记录,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可以提出法律意见书,参与项目谈判、合同文件的起草审核,在合同协议中对各种政治、法律风险尽量予以规避;可以通过代理诉讼和仲裁等方式,解决贸易争端,依法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会议提出,国家律师学院在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中可以在三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发挥律师教育培训示范基地作用,加大涉外律师人才的培养力度。要制定和实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计划,遴选一些有条件的律师分期分批到国外法学院校、法院、律所培训进修;举办律师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培训班,培养熟悉法律、会计和税务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二是发挥律师理论研究重要阵地作用,加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问题的研究。集中法学界和律师界的集体智慧与力量,组建高水平的跨学科、跨区域团队,对“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建设好全国律师文献信息中心,组织翻译出版具有较高权威性的外国法律丛书,组织专家撰写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南和中国涉外律师法律服务国际操作指引,建立有特色的律师文献信息数据库,开通包括国外律师在内的律师信息资源服务平台。三是发挥律师对外交流高层次平台作用,引领律师走出国门,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与国外律师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逐步与国外相关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与“一带一路”沿线有关国家律师学术科研机构一起,联合召开相关国际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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