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举办落实《德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培训会
30.11.2016 03:31
本文来源: 妇联
11月25日,德州市综治办、市妇联、市公安局联合举办了“落实《德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培训会”。会议采用电视电话的形式,全市各级综治、妇联、公安相关工作负责人近400人参加培训会。
会议就做好防止家庭暴力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反家暴工作的重要意义。家庭暴力行为严重危害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反家暴法》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是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二是坚定不移,全面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要在思想上重视、态度上坚决、实施中完善,推动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更好贯彻落实。三是强化协作,形成反家暴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健全报警投诉、联合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机制,形成反家暴工作的强大合力。会议还分别围绕妇联组织和公安部门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对落实《德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做好反家暴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培训会邀请了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德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民警同志对与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德州市于4月28日出台了《德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办法》实施以来,对家庭暴力行为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目前全市已发放“家庭暴力告诫书”2份。
(德州市妇联权益部)
本文来源: 妇联
30.11.2016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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