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
2015年,德州市审计局在高等中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有偿补课“乱收费”的问题进行了重点关注。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该局结合本地实际,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分析了原因,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提交了题为《我市中小学乱收费问题亟需引起高度重视》的审计要情,从提高财政保障水平、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强化教师补贴管理三个方面提出审计建议,引起市长的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教育局要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该市教育局高度重视,随后研究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违规收费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和《关于对全市中小学教师津贴、补贴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的通知》。中小学寒假在即,该局于近日又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自2016年1月开始至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分宣传教育、全面部署阶段,自查自纠、自行整改阶段,以及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三个阶段。《通知》明确,专项治理结束后,市教育局将组成专项督查组,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实行常态化治理。《通知》强调,常态化治理阶段将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行为。凡对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管理不力,一年内被发现并查实两起以上(含两起),或者被发现并查实但不及时按规定处理的,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给予有关学校校长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获省、市级规范化学校的,限期责令整改,必要时取消其称号。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恶意惩罚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偿补课问题,促进全市中小学校形成良好教风、学风和校风。(李晓雷 郭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