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聘任第一届市督学助力教育发展

04.03.2015  16:38

为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促进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及《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的规定,德州市在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推荐、审核,确定了64名同志作为德州市第一届市督学拟聘人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第一届市督学拟聘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聘任,颁发市督学证和聘书。

  第一届市督学均为思想素质好、政策水平高、管理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校长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聘期三年。本届市督学有三个特点:一是督政的力量强。本届市督学队伍组建中聘请了市发改委、财政、人社等有关市直部门的领导干部担任市督学,借助和发挥这些领导同志的行业专业优势和顺畅的上下对口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工作的合力,使全市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政策和重点工作得到贯彻落实。二是督学队伍的整体素质高。本届督学队伍聚集了教育教学、学校管理、考试评价、教师培训、教育科研、行政管理等领域的高水平人才,其中不乏知名的校长和专家,他们普遍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三是督学队伍的结构优良。本届市督学中,本科以上学历占100%,平均年龄43  岁,年龄最大53岁,最小27岁,老中青相结合,以中青年为主,能够担负起繁重的督学任务,保障督导工作质量。  

本届市督学参与的主要工作任务有:参与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情况的督导检查;参与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参与对县(市、区)督导责任区工作的督导评估;参与“全面改薄”等重点工作的各类专项督导活动;参加教育督导研究和研讨活动;参加督学培训。市督学队伍将在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推动德州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德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