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陵城区19日正式成立 财税体制等三年内不变

20.12.2014  16:39

    12月19日,德州市陵城区成立大会召开。德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翠云出席并讲话,德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宜新主持会议,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冯建国,以及德州市几大班子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为新成立的陵城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揭牌。会议宣布,陵城区成立后,原陵县的县级事权、经济管理权限、财税体制、优惠政策三年内保持不变,实现由县到区的平稳过渡。

    会议宣读了《山东省政府关于调整德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德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撤销陵县设立德州市陵城区的实施意见》,首任陵城区区委书记马俊昀作表态发言。马俊昀说,陵县正式撤县建区,将抓好用好历史机遇,创造陵城速度,凸显陵城特色,放大陵城效应,以中心城区的思维、标准、力度谋划和推进工作,积极参与中心城区分工,逐步承担中心城区职能,加快建设德州中心城区东部的科技中心、生态中心、居住中心、商务中心、现代农业中心。     今年10月20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德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12月4日山东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德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将陵县整建制撤销,设立“德州市陵城区”,以原陵县的行政区域为陵城区的行政区域。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变更,按照有关规定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重新勘定。行政区划调整后,德州市中心城区总人口数超过120万人,是目前人口的2倍多;中心城区总面积为1752平方公里,是目前的3倍以上。     据了解,陵县撤县设区后,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划转等保持不变。在财税政策、统计数据和发展规划方面,德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3年内实行“四个不变”:即保持原县级事权不变,经济管理权限不变,财税体制不变,优惠政策不变。在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的服务保障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和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原则,将及时组织变更调整区域内各类登记信息和证照。在企业优惠政策方面,原陵县所属企业按规定已享受的各项政策,根据协议继续在陵城区执行。在民生保障方面,逐步实现学区调整、社保接续、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民生服务事项市区标准统一。     陵城区成立之前,德州市只有1个市辖区,即德城区,且德州市中心城区西面和北面两个方向与河北省直接接壤,城区外环路无法贯通,南部1公里有自然河流阻隔,阻碍了城市规划建设,中心城区的发展综合竞争力不足,辐射带动力弱,只有向东即陵县扩展才能给城市带来发展空间。京沪高铁德州东站位于德州城区与陵县中间,距德州市中心城区和陵县县城均为10公里左右,陵县与中心城区之间目前已开通城市道路4条、公交车30对,已完全融入德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圈。陵县撤县设区,德州市中心城区面积扩大,可有效解决德州市中心城区空间狭小、功能受限等实际问题,既有利于提升德州市开放层次,也有利于国家和省一系列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加快实施。陵城区成立后,德州市辖两区两市七县和两个经济开发区。     陵城区历史悠久,自秦汉以来境内先后设有重平、般县、平昌、安德、新县、将陵、临齐等郡县治所,东方朔、颜真卿等历史名人的伟大成就构成了独有的底蕴和神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