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常态 实现新发展—德州检察机关深化升级派驻检察室建设侧记

16.12.2014  13:59


时光如电。一晃,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会议已经闭幕20多天。
      发现、移交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7件;移交并协助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4件;移交诉讼监督线索26件;化解矛盾纠纷33起;办理服务经济、服务民生的实事、好事43件;新争取事业编制人员43人……
      这是20多天时间里,德州32个派驻检察室提交的一份最新答卷。数字简单却蕴深意。这标志着派驻检察室工作在德州已经进入新常态,实现新发展。
      进入新常态 谋求新作为
     
把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放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大局中去谋划,不断丰富检察室建设的内涵和外延,拓展检察室发挥作用的范围和领域,把检察室打造成基层治理体系的战斗堡垒。吴鹏飞检察长在会上对检察室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指明了发展的方向。
      “按照省院要求,进一步深化升级检察室工作,把检察机关最前沿的阵地建设好、功能完善好、作用发挥好,把检察室工作的内涵和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和水平,确保干在实处、干出实效、永走前列。”全省会后上班第一天,德州市院检察长李万堂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贯彻全省会议精神,提出了派驻检察室工作要“进入新常态、实现新发展”的更高要求。
      新常态,要求发展要有新思路、新亮点、新水平。
      会后,德州市院立即组织市院领导和基层检察长、部分检察室主任分批到先进市地学习,查找差距,开阔眼界,创新思路,迎头而上。
      12月5日,召开全市全面推进派驻检察室建设暨检察室工作研讨会。在进一步贯彻全省会议精神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检察室职能发挥、工作运行、“信息超市”建设、队伍管理、工作保障等16个专题,进行解剖麻雀式的深入研讨,破解工作发展瓶颈,逐项强化推进措施,再掀检察室工作新高潮。
      新常态,意味工作要有新变化、新作为、新成就。
      会后,集中部署开展“六个一批”活动。派出院业务部门与检察室上下一体,良性互动。不到二十天,全市检察室发现、移交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7件,派出院立查4人;移交并协助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4件;移交诉讼监督线索26件,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撤案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件,监督纠正法庭判决不公4件、执行不到位案件6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7人;化解矛盾纠纷33起;办理服务经济、服务民生的实事、好事43件,帮扶困难群众、特殊群体8人,检察室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顺应新常态 增添新动力
     
非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
      进入新常态意味着新任务、新要求、新期待,也意味着必须要给工作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就是检察室建设不竭的动力源泉。
      全省会议后,德州市院立即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引起领导高度重视,一系列新举措、新决策相继出台,强力支持检察室工作。
      市委转发《市检察院党组关于充分发挥派驻基层检察室法律监督职能的意见》(德办字〔2014〕32号),对人、财、物、职能发挥、信息共享等作出明确规定。新增事业编制43个,全市检察室事业编人员达到了118人。
      市检察院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派驻基层检察室专项保障经费及工作人员补助的意见》(德财行〔2014〕19号),明确规定把检察室经费单独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各县级财政对检察室工作人员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给予适当加班补助。
      按照市委文件,各检察室全部实现与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信息共享。每月将辖区执法司法部门相关执法、司法信息录入‘信息超市’,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让执法监督“无死角”。
      11个县市区党委或政府印发文件,支持检察机关对基层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检察监督,促进基层依法行政。
      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同意,拟对8名检察室主任提拔重用,真正树立让干警到基层建功立业的用人导向。
      虬枝铁干晴映雪,银装素裹更胜花。
      一项项有力、有效的正确决策和推动措施,为检察室工作深化升级催生新的动力。
      把握新常态 实现新发展
     
新思路驱动新发展,新常态昭示新跨越。
      派驻检察室离群众最近,与群众联系最密切、接触最广泛,只有充分发挥检察室的法律监督职能,让老百姓享受到法律监督带来的切实成效,检察室才能在老百姓心里落地生根,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近期,德州市32个检察室正在集中开展三个专项活动:组织农村新“两委”成员集中到检察室接受警示教育;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察监督;开展低保、残疾人补助金发放专项检察监督。通过三个专项活动,突出发现、移交一批案件线索,监督纠正一批违法问题,丰富检察室工作内涵,为老百姓提供全面服务,切切实实让老百姓感受到检察室是建在老百姓身边的检察院。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范,是检察室在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新跨越的重要保障。
      德州市院组织精干力量,按照规范职能、规范流程、规范管理、规范监督的原则,围绕检察室各项职能发挥的方法路径、“信息超市”管理运用、队伍管理考核等重新修订完善了8项84条工作制度,形成了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工作模板,为检察室职能发挥、业务运行提供了操作指南,打造了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的工作模式。
      聪者听于无声,明者见于未形。实现新发展必须要抓住工作创新这个牛鼻子,下好先手棋,当好领航员。
      全省会议后,德州32个检察室秉持“事在人为、路在脚下”、“八仙过海、各显其能”的理念,创新思维、创新观念,创新方法、创新机制,按照“一室一品”的要求,在老套路里寻找新招数,结合职能探索新元素,在原有基础上创新推出一系列新品牌,有检察宣传“一点通”,社区矫正“一本通”,办理轻刑案件“一站通”,服务群众“微公益”,信息超市“百事通”,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一平台双延伸”,发现、移交、参办职务犯罪案件“上下互动”一体化工作机制,检务保障“加减乘除”法等等,检察日报、山东法制报纷纷予以宣传推广,有效激发了检察室工作活力,促推了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重点在基层。派驻检察室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力量。我们要适应新要求,进入新常态,实现新发展,以更加坚决的态度 、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有力的举措,全面推进派驻检察室建设取得新成效,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到最基层、见效在第一线,让四中全会精神在检察室落地生根!”德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李万堂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