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首日 济南两车未走“快处”被罚200元

02.10.2015  14:25

  双方驾驶员因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拒绝撤离现场,造成路口出现短暂压车现象。(监控视频截图)

  经调查取证后,认定小货车对事故负有全责。

   中国山东网10月2日讯 (记者 张敏敏)10月1日是快处快赔新实施办法实施的第一天,上午9时左右,东外环平路口北口发生一起因小货车实线内变更车道,造成直行车道内正常行驶轿车右侧刮擦的轻微事故。历下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要求双方按照事故快处办法的要求先取证拍照撤离现场,再办理相关理赔手续。但双方驾驶员因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拒绝撤离现场,造成路口出现短暂压车现象。

  历下大队指挥中心立即调度事故民警赶赴现场,经调查取证后,认定小货车对事故负有全责,本是一起双方损失不足千元的轻微交通事故,但因为事故双方均未按要求撤离现场,民警随按照交通事故一般处理程序将双方车辆进行暂扣,同时还将对双方驾驶人未按规定撤离现场的行为处以200元罚款(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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