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房地产今年推行“营改增”试点

13.02.2015  17:10

2015年将全面启动房地产领域的“营改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增值税税率暂定为11%,鉴于土地购置费用的特殊性、房地产上下游转嫁难等问题,房地产领域的营改增将采取过渡性政策,即根据项目的开工情况进行营改增试点。

目前,中国建筑集团、中交集团、北京住总集团、万科集团、华业地产、北京城建集团、万科集团、龙湖地产等已就“营改增”试点工作准备就绪,目前正等待国税总局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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