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两种情形补办身份证不再拍照 本人容貌无明显变化
08.10.2016 13:36
本文来源: 济南新闻网
记者今天从市公安局获悉,今后,济南居民或在济南办理过身份证的省内居民,在补办二代身份证时可不再拍照、采集指纹,公安机关可通过信息复用直接为居民办理相关业务,节省居民办理业务的时间。
据悉,市公安局推出的新举措规定,在受理居民身份证业务时,对于在济南市范围内申办过二代居民身份证且证件有效期为10年、20年以及长期的省内户籍居民,在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换领(到期换领除外)等受理过程中,均可实行人像照片和指纹信息复用。
不过,对10年和20年有效期的居民身份证,原照片需是3年内采集的,且本人容貌无明显变化的可以复用。对于超过3年的,则需重新采集。对长期有效身份证而言,原照片需是5年内采集,且本人容貌无明显变化的可复用。超过5年的,则需要重新采集。
“这主要是为避免由于居民容貌变化大,导致新旧照片对比不上。”历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户政管理科民警谷静介绍说,“对于指纹信息而言,如果原指纹信息登记的两枚指纹均注册成功,则居民在现场进行指纹验证即可。如验证不通过,则需现场重新采集。”
实行人像照片、指纹复用后,平均可为办证居民节约一半的办证时间。据统计,济南年均约有19万居民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申请领取身份证。该项措施自8月试运行以来,已为近2000位居民提供了便捷服务。
情形1
10年、20年有效期二代居民身份证,原照片需是3年内采集且本人容貌无明显变化的
情形2
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照片需是5年内采集且本人容貌无明显变化的
作者:尹爽   网络编辑:曹乐平本文来源: 济南新闻网
08.10.2016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