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惠农资金真正装进农民兄弟的钱袋子!
近年来,国家惠农资金投入不断增长,“三农”一直是各级财政的优先保障领域。如何确保惠农资金不折不扣地用在农民群众身上?山东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派驻基层检察室的区位优势,大力激活涉农检察的“前沿阵地”,形成了监督惠农资金落实到位的有效模式。
惠农信息查询不再有空白
(吴鹏飞检察长视察检察室)
惠农资金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但很多群众没有畅通的信息渠道,不清楚可以享受哪些惠农资金。针对这一问题,派驻检察室在实践中创建了集众多涉农信息于一体的综合应用软件平台,群众亲切地称它为“信息超市”。
据新泰市检察院派驻羊流检察室主任王庆伦介绍,“信息超市”在惠农信息板块,囊括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几十项惠农政策,辖区内每项惠农资金的来源、主管单位、发放数额、发放时间、发放标准等信息一目了然,数据实时更新。老百姓持身份证到检察室,就能查询和自己相关的惠农信息。
惠农资金最终要落实到农民群众身上,只有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才能实现对惠农资金的有效监督。在我省广大的农村地区,派驻检察室的“信息超市”已经成为畅通农民群众信息途径的重要载体。
涉农职务犯罪再也无处藏身
(检察室利用“信息超市”为老人找回低保金)
2014年3月15日,群众向东平县检察院派驻州城检察室反映,辖区内某村村主任冯某虚报本村小麦种植面积,冒领小麦种植补贴款。州城检察室工作人员立即登陆“信息超市”,对该村的小麦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查询,通过对大量村民的补贴数额对比分析,发现村主任冯某和另一村干部陈某领取的补贴数额较大,与群众反映的实际种植小麦面积严重不符。
州城检察室工作人员进一步核实,发现冯某、陈某存在冒领小麦补贴款的行为,涉嫌贪污犯罪。东平县检察院依法对冯某、陈某立案侦查,查清了二人贪污小麦补贴款3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将二人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贪污罪对二人分别判处刑罚。
(检察室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
查办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涉农检察工作的重要着力点。派驻检察室设在农民群众的家门口,处在涉农检察的第一线,在涉农检察中逐渐发挥着“排头兵”的作用。我省派驻检察室综合运用受理举报、入村走访等措施,广泛收集排查案件线索,依法协查职务犯罪,有效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基层社会治理打上了好补丁
(浙江省检察院参观我省检察室)
“有些村干部让自己亲属顶替困难户,将上级拨付的危房改造补助款用于自家建房使用,你们管不管?”汶上县检察院派驻次丘检察室在辖区某村走访时,部分群众向走访人员反映。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次丘检察室对辖区内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存在虚假申报、借壳申报专项资金的情况。汶上县检察院经过深入研究,向有关部门发出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存在监管漏洞亟待解决》的检察建议书,围绕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申报、验收、发放等环节存在的漏洞,对原因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提出了加强监管、完善制度的对策。
(村干部到检察室警示教育基地参观)
检察建议发出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随后牵头开展了专项检查。据悉,专项检查共撤销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对象66户,追回专项资金75.9万元,收缴违规使用资金140余万元,发现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2人。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定职责中,发现产生犯罪的原因、工作管理中的漏洞而向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省派驻检察室注重预防对策研究,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有力促进了基层乡镇和村社管理制度的完善。
(原题目:检察室让惠农资金有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