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卫生局强化措施维护医疗市场安全

27.01.2015  16:22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惠民县卫生局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打非法行医活动,2014全县因非法行医引起的医疗纠纷零发生,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通过采取张贴通告、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大了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年以来,在山东省电视台公共频道“警方在线”栏目、滨州市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民生关注”栏目、惠民县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惠民新闻”栏目等新闻媒体和各级政务网站进行宣传报道25篇次。 

   二是加大医疗市场规范管理。 对医疗机构的名称、标示、广告宣传、诊疗科目设置等方面进行了清理和整顿,制定了统一的门牌标示,对全部诊所实行了实名制,首次对全县350余家各级各类注册医疗机构的信息进行了公示,方便了患者对非法行医的识别与监督。对药店、保健按摩场所、足浴场所等非医疗机构使用医疗用语宣传进行了清理。继续推行以“六统一”为主的诊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在2011年全县开展“履行依法执业承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各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 

   三是强化网格化监管督导。 对全县医疗市场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为全面完成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抽调镇办卫生监督员联合公安、计生、食药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全县各镇办医疗市场开展了“拉网式、地毯式”的监督检查,完成了全县14个镇办的352家医疗机构,94家药品零售机构,75家镶牙场所,30处投诉、举报非法行医可疑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86份,限期责令整改105家医疗机构,立案处罚41起,罚款17.2万元,没收非法所得7273.2元,取缔无证行医38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个,没收药品90余箱,没收医疗器械18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5件。 

   四是强化部门联合。 通过与公安、计生、食药等部门开展集中联合执法行动,对态度顽固、地点隐蔽的非法行医窝点进行了重点查处,有效遏制了非法行医的嚣张气焰。其中将2名因非法行医涉嫌犯罪的人员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力震慑了非法行医者。与食药部门制定了药店非法行医通报制度,对药店非法行医行为,实现了有效监督。 

   五是推进镶牙场所清理整顿工作。 根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今年3月至7月,对镶牙场所开展清理整顿工作。通过摸底全县共有镶牙场所75处,从业3年以上的占总数的79%。为避免在清理整顿工作中出现不良的社会事件,制订了循序渐进的整治策略,提高工作成效。

   六是采取投诉、举报制度。 自2014年1月份县政府法制局备案出台了《惠民县奖励投诉、举报非法、违法行医暂行办法》,充分发挥了群众“顺风耳”、“千里眼”的作用。对于举报内容得到核实者,予以发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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