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意见全面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06.04.2016  11:02

近期,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2016年上半年,所有城市(含省属)公立医院全面启动综合改革,包括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鼓励公立医院以多种形式引入社会资本、取消药品加成等10项措施,标志着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迈出坚实一步。

2012年12月和2014年8月,我省先期分两批选定84个县(市、区)、186家县级公立医院实施综合改革试点,对改革管理体制、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等进行创新探索,推动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摸清改革试点推进情况,2015年,省审计厅组织对84个试点县公立医院改革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检查了186家省选定的试点医院和23家市选定的试点医院,客观反映了改革进度、执行效果以及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揭示了药品采购改革未达到“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的总体要求,部分试点医院未按规定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政府投入或补偿不足,资金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围绕医疗费用快速增长与医保支付改革、医体制机制创新与现行政策、分级诊疗制度与医疗资源配置、补偿机制与政府投入等矛盾深入分析了原因,建议全面改革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和机制、改进药品集中采购、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整合步伐。

审计结果引起省政府及省深化医改领导小组的高度重视,省长郭树清、副省长王随莲相继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逐一梳理问题,抓好落实整改。审计情况还纳入了郭树清省长主持的重大调研课题《公共卫生和医疗体系改革问题研究》,为加快公共卫生和医疗体系改革提供了重要参考,为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供了政策依据。

意见》指出,探索公立医院多种运营模式,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合理界定政府职责,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深化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编制和新增人员备案制,由医院确定人员控制总量,按规定公开招聘;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建立社会责任和运行绩效相结合的医院考评机制,确保医保支付政策与价格调整政策相互衔接、配套联动。(刘振锋 郑茂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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