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出台《意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特色,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近日,东营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作出部署。
一要进一步履行排查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责使命。将排查预防和调处化解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两大主要任务,全面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建立一支反应快速的调解信息员队伍。建立健全预研、预判、预警机制,及时研判矛盾纠纷发展变化的趋势和特点,提供科学的信息和数据。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把调处化解作为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的过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树立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将依法合法作为人民调解的“底线”和“红线”,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二要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在调整完善城乡社区、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品牌人民调解室建设,探索建设县(市、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试点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和中立第三方调解,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作为重要发展方向。
三要进一步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好“人员职业化、工作专业化、待遇工薪化”的原则,建立一支以专职化为主、专兼职相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志愿服务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积极探索特邀调解及委托调解制度,充分发挥离退休法官、司法行政干部的法律专业知识优势,建立市县两级人民调解员专家库。创新人民调解员培训形式和方法,加强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联系合作。认真抓好人民调解案例库建设,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和引领示范作用。
四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准入备案、持证上岗、名册公示、违规惩戒制度建设,把好人民调解员选配关;加强组织建立、人员管理、场所功能、工作流程、案卷管理、标识标志的规范建设,形成较为完备的管理和业务规范体系,实现调解纠纷程序的规范化。不断完善排查预防、分析研判、调处化解流程和标准,强化条条排查与块块排查、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
五要进一步深化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准确把握“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总要求,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深化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探索“三调联动”不同衔接模式;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工作联系机制,共同做好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积极参与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性服务平台、专业性纠纷多元化解公共服务平台、诉讼与非诉讼方式对接平台等三大平台建设。
六要进一步丰富调解平台和手段。依靠科技创新,推进人民调解和现代科技的深度融合,打造富有现代科技含量的实体、网络、热线平台。积极探索运用远程调解、电视调解等新形式新方法,在开展以地头、村头、炕头“三头”为主的传统调解同时,推进调解方式向电视屏、电脑屏、手机屏“三屏”转型,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