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感人故事”——我最难忘的一次现场抓捕
我叫徐培华,是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公安分局凤鸣湖派出所所长,说起在所长这个岗位上也有七八年了。这些年,我最深的体会是对110的认识更加系统全面了——110是桥梁,是纽带,是构筑警民鱼水情的金色盾牌。除了负责受理刑事、治安案件外,还接受群众突遇的紧急危难求助等。随着2016年的到来,一切变得喜气洋洋,春意融融。前几天,在办公室梳理翻阅去年的工作日志时,我突然想起在一次110接处警中惊心动魄的现场抓捕。现在把它记录下来,与读者朋友们共同分享。
2014年5月以来,薛城公安分局凤鸣湖派出所辖区发生多起飞车抢夺案件,犯罪嫌疑人多在白天作案,受害人多为年青女性,凤鸣湖派出所连续接到了5起通过110报警的类似案件。系列飞车抢夺案给辖区群众带来的恐慌可想而知,特别是给辖区女青年出行造成了心理上的障碍。案件持续且无规律地发生,群众要求破案的呼声越来越高。我作为一所之长,心理上的压力可想而之。
嫌疑人白天单独作案,骑一辆黑红相间弯梁摩托车。每天,只要我醒来,这个犯罪嫌疑人的身影就在我脑海里浮现。我多次在梦境中成功将这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每天,我的精神高度紧张,我的思路不能被对方的嚣张气焰打乱。怎么让其落网呢?那段时间,我常常一人在办公室静静地苦思冥想。
我将近期5起案件一一梳理,将这名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轨迹进行了分析,并安排专人逐一调取了沿途的监控录像,在嫌疑人经过的徐沃村的一个监控录像中发现了其身影。这个身影和我之前所分析的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极为相似,并且我在这段监控视频中更清晰地“看清”了他:年龄28岁左右,身高约172厘米,体态稍胖,皮肤稍黑,短发,戴黑色口罩,驾驶一辆黑红相间弯梁摩托车。我又安排专人将这名犯罪嫌疑人的监控截图照片向枣庄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送,并打印多份在案发现场沿途发放。
2014年6月10日这一天和往常并没有什么区别,我一早起来之后到了办公室。早上7点多钟,我们接到枣庄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在高铁站北侧的十字路口处发现一名男青年戴黑色口罩、骑一辆黑红相间弯梁摩托车由南向北飞驰而过,与前一段时间发生在你们辖区的抢夺嫌疑人监控截图高度相似,务必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听到这个消息后,我有一种莫名的兴奋和紧张,每每大战前我才有这样的感觉。
我立即组织警力进行追踪,同时,向薛城分局指挥中心汇报。这名犯罪嫌疑人像是已知我们的意图,眼看一天时间就要过去了,却没有出现他的踪迹。有道是“苦心人,天不负”,当天17时许,事情出现了转机。当我和巡逻民警巡至辖区复元三路附近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只见他东张西望,行迹极为可疑。寻找目标?伺机作案?战机稍纵即逝,我当即决定对这名可疑男子实施抓捕。与此同时这名可疑男子像是有所察觉,竟骑着摩托车直向我们开动的车子冲了过来。说时迟,那时快,在与我们的车擦肩的一瞬间,我突然奋力推开车门,将可疑男子连人带车撞倒在地。这名可疑男子从地上一咕噜就爬了起来。对方戴着黑色口罩,身高约172厘米,体态稍胖,皮肤稍黑,短发,还有那辆黑红相间的弯梁摩托。
没错,就是他。我看清楚了他——那个多次出现在我梦境中的男子。对方突然爬起来转身就跑,我和同行民警迅速上前抓捕。我用胳膊肘锁住犯罪嫌疑人的脖子,犯罪嫌疑人用胳膊肘朝我肋部猛顶了一下,我咬牙用力将犯罪嫌疑人摔倒在地。犯罪嫌疑人又从地上爬起来要跑,我抱住犯罪嫌疑人的腿又将他摔倒在地,同行的民警拿了手铐将犯罪嫌疑人的双手铐上,我们终于成功将其制服了。随后,其他战友陆续赶到,我们将犯罪嫌疑人带到办案区进行了突审。经查,这名犯罪嫌疑人叫褚洪宾,自2014年3月以来,褚洪宾单独驾驶摩托车,以黑色口罩蒙面,先后窜至薛城区、高新区、滕州市等地,尾随单身妇女抢夺、抢劫作案20余起,抢得手机、现金、银行卡等财物一宗,涉案价值2万余元。
案件告破了,辖区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让我倍感兴奋的是,枣庄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江心田对上述系列飞车抢夺案件的侦破给予了高度评价,各大媒体对这次成功的抓捕相继进行报道,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一线》栏目对我进行采访并多次播出。不少群众看到报道后,纷纷到派出所询问案情,得知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纷纷称赞:没想到案件破得这么快!看着群众赞许的目光,摸着受伤的左肋,不由感慨——“110能为辖区群众带来安宁,提升他们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我们又是多么欣慰和满足呀!”(张锋、王海整理、徐培华口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