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油站抽检8成合格 成品油抽检9成合格
中国山东网5月8日讯 (记者 董理)7日,山东省工商局通报了2014年底全省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专项抽检结果,抽检的980个加油站合格率为81.5%,抽检的2175个成品油样品合格率为90%。
记者了解到,本次抽检在全省17市进行,抽检场所主要是加油站,由各市工商局随机确定被检单位。抽检成品油种类主要包括汽油(含车用汽油、车用乙醇汽油等)、柴油(含车用柴油、普通柴油等)。具体抽样数量根据各地现有的各类加油站数量比例确定。
本次抽检在全省抽查了980个加油站,样品全部合格的加油站799个,合格率为81.5%。本次抽检全省共抽取2175个成品油样品,所检项目全部合格的样品1959个,合格率为90%;不合格的样品共216个,不合格率10%。其中,抽检的1297个汽油样品中,所检项目全部合格的样品1176个,合格率为90.7%;抽检的878个柴油样品中,所检项目全部合格的样品783个,合格率为89.2%。
本次抽检共抽取中石化加油站样品594个,样品全部合格;共抽取中石油加油站样品347个,合格样品346个,合格率99.7%;共抽取其他加油站样品1234个,合格样品1019个,合格率82.6%。
本次抽检不合格的216个样品中,不合格检验项目共297项。在121个不合格汽油(含车用汽油、车用乙醇汽油等)样品中,涉及不合格项目共170项。其中硫含量项目不合格94项,占汽油不合格项目总数的55.3%。在95个不合格柴油(含车用柴油、普通柴油等)样品中,涉及不合格项目共127项。其中硫含量项目不合格70项,占汽油不合格项目总数的55.1%。从不合格项目数量看,硫含量、抗爆指数(研究法辛烷值)、闪点(闭口)三项为主要不合格项目。
据山东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违法行为,各地正在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违法加油站分别情况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油品,没收违法销售的油品,并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件查处情况将依法公示,并向当地政府报送抽检工作分析报告。
该负责人表示,从抽检的情况来看,山东省成品油质量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山东省工商系统将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管执法力度,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结合市场检查、消费者投诉举报、新闻媒体披露等反映的主要问题,以加油站和油库为重点,适时组织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