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家和客观赋分专家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根据省社科联《关于补充、调整和完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家库和客观赋分专家库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评选专家和客观赋分专家的申报、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评选专家应具备的条件:一是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学术道德;二是研究方向属社会科学范畴(含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三是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近五年,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过文章,且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或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四是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能够顺利完成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任务。
2.客观赋分专家应具备的条件:目前或曾经从事过科研管理工作、精通科研评价的人员均可入库,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二、学科范围
专家涉及学科包括马克思主义、管理学、哲学、宗教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学、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体育科学、统计学、心理学、文化学、音乐学、美术学、应用与普及等学科。
三、申报方式
我院已为拟推荐专家建立基本档案,请有关专家点击我院网站主页下方“研究机构”一栏,或输入网址 http://123.232.119.103:8083/zjk/ ,根据分配的帐号和密码,登录山东省社科联专家管理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科研管理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就”、“论文(著作)发表情况”、“主要学术成就”等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中“银行账号”可以填写我院建行工资卡账号(开户银行为:建设银行济南市舜玉支行);
2. 申报评选专家:
①请在“主要学术成就”栏注明获得的省部级以上奖励(至少近五年);
②请在“论文著作发表情况”栏特别要注明近五年的C刊文章发表情况【示例:《文章题目》2012年第1期《经济研究》(cssci来源期刊)】;
③请在“主持课题情况”栏特别要注明近五年主持的省部级以上课题情况。
3.申报客观赋分专家,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目前或曾经从事过科研管理工作、精通科研评价,请在“科研管理工作经历”栏注明具体的科研管理工作情况。
四、其他事宜
1. 我院对拟推荐专家信息在线审核后推荐到省评奖办,省评奖办对专家信息再次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专家库;
2.专家库建成后,推荐单位和入库专家可定期登录专家管理系统进行专家信息维护,修改信息需经过推荐单位和省评奖办审核后生效;
3.专家库将对专家的评选记录和诚信情况进行记录,作为专家遴选的依据;
4.专家库主要用于我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和社会科学成果评价,同时根据需要,也作为与兄弟省(区、市)社会科学成果管理和评价部门共享专家库的专家资源;
5.个人信息完善截止日期2016年3月8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 刚
电 话:82704643、13156015857
附件:专家用户操作指南
科研组织处
2016年2月26日
专家用户操作指南
1. 系统登录
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中输入http://123.232.119.103:8083/zjk/ 进入山东省社科联专家管理系统主界面,如下图所示:
在系统登陆的用户类型下拉列表里选择 专家 ,正确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进入专家操作页面(默认显示操作菜单栏和通知通告列表),如下图所示:
2. 专家信息填写
点击菜单栏【专家信息】,显示专家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
点击【编辑】可以填写专家信息,点击标签切换填写界面,其中个人基本信息带“*”项、科研管理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就、论文(著作)发表情况为 必填信息 ;专业研究方向从弹出的窗口中选取,必须选择 二级学科 ,如下图所示:
取消学科选择,在学科弹出窗口直接点确定。
填写完成点击【保存】。
注:开户银行必须为 中国银行 ,对应文本框填写XXX支行即可。
4. 通知公告
查看通知通告,点击菜单栏【通知通告】,进入通知通告界面,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