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发布2014年度企业环境绩效“成绩单”
近日,青岛市环科院发布《青岛市重点企业环境绩效评价年度报告(2014年度)》,对286家企业2014年度环境绩效情况进行了科学评价。这是青岛第三次对重点行业和企业进行“环保大排名”,此次排名涉及的重点排污行业从去年的12个增加至18个,参评企业从145家增至286家。286家企业2014年度环境绩效评价分值在58.75-95.29分之间。
数量:参评企业将近翻了一番
岛城2014年度的重点企业环境绩效评价,受评企业总数扩至286家,几乎是2013年度受评企业数量的2倍。286家参评企业主要包括2013年度参评企业145家,以及生物制药、固废处理、轮胎制造等新增重点行业企业。其中,化工行业70家,机械制造业54家、电力热力行业37家、污水处理业26家、食品加工业26家、电镀企业19家、水泥建材企业13家、纺织印染业12家、生物制药业7家、固废处理业6家、轮胎制造业4家、皮革制造业、贵金属矿采选业和制鞋业各2家、造纸业、港口运输业、工艺品制造业、其他制造业各1家。
从地域分布来看,286家企业覆盖全市所辖区市,其中参评企业最多的黄岛区共有77家参评企业,参评企业最少的市南区为5家。
成绩:食品加工业最优
评价结果显示,286家企业2014年度环境绩效评价分值在58.75分至95.29分之间。前三名分别为青岛市团岛污水处理厂、青岛海尔能源动力有限公司、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厂。在11个主要排污行业的排名榜单中,环境绩效最好的是食品加工业,得分为88.11分;随后依次是污水处理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生物制药业、机械制造和金属加工业、纺织印染业、水泥建材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固废处理业、电镀业。轮胎制造业最差,只有83分。
本年度企业环境绩效评价体系共计18项评价指标,在吸纳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部分指标基础上,新增噪声污染防治、排污申报、排污费缴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企业自行监测等。整个评价过程从今年3月份开始,历经信息收集、汇总、反馈、二次收集、计分、评审等多个过程。并且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向企业所在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周边群众等发放调查问卷1.2万余份。
问题:23家企业举报投诉被查实
报告分析指出,在企业环境绩效评价过程中,污染防治、环境管理行为、社会监督三项评价指标失分占总失分的比值由高到低分别为:环境管理(15%)、社会监督(13.5%)、污染防治(10.7%)。该比值也可反映出企业环境绩效在各方面存在缺失的程度及差距的大小。
污染防治类指标包括监督性监测达标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噪声污染防治、在线监测达标率等4个方面。其中,有6.3%的企业在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方面丢分;4.5%的企业在线监测达标率方面分别出现超标情况而失分;13.4%的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不能完全满足规范化管理要求。
环境管理类指标包括排污申报、排污费缴纳、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企业自行监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建立情况、环境风险管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行政处罚与行政命令等9个方面。经考评,43.7%的企业未按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26.4%的企业未建立环境监督员制度或虽建立监督制度但验收分值较低;16.8%的企业在环境风险管理(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执行到位、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按规定投保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不够完善;12.4%的企业排污口整治不规范;10.5%的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率、数据准确率及环保部门现场检查结果)存在不足;9.9%的企业未完成排污申报;5.1%的企业受到环境行政处罚。
社会监督类指标主要从社会影响来考核企业环境绩效,包括群众投诉、媒体监督、信息公开与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环境行为社会满意度调查等5个方面。考评结果显示,有23家企业在2014年度存在查实的环境信访、投诉;有1家企业因环境失信行为遭媒体曝光。
分析:“倒数企业”丢分在设施、管理上
环境绩效排名靠前的企业,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无环境违法行为。企业自身环境管理机构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主动升级改造污染防治设施,能保持稳定达标排放,节能减排落实好,履行社会责任较好,受到各级环保部门表彰,在本行业内具有引导示范作用。
而环境绩效排名靠后的企业,普遍存在污染防治设施老化、环境管理机构不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实施清洁生产等问题。更有甚者,个别企业不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多次受到行政处罚或群众投诉。
意义:提升企业环保责任意识
近三年来,青岛市每年对外发布重点企业环境绩效年度报告,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对增强企业环境守法意识,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义务,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保障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青岛市推行企业环境绩效评价是建立科学的量化评价体系,从环境守法、污染控制、信息公开、环境安全、清洁生产情况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分析,综合评价定级。对等级高的企业环保部门在评优评先、绿色信贷、企业上市环保核查、治理项目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企业的环境友好行为;对等级差的企业,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资质管理、上市核查、行政许可等方面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督促企业加强污染防治。对企业环境行为实施动态评价管理,对积极进行整改的企业,升级表彰,反之实施降级处理。每年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该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提高企业守法意识,提高企业环保管理水平,改善企业环境行为;有利于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有利于构建企业自身环境管理体系和社会监督约束体系,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绩效,保障全市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