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山东法律援助工作交出亮眼“成绩单”
2017年度,山东法律援助系统以十九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5]37号和鲁办发[2016]7号文件精神,按照“突出重点、增加亮点、多干实事”的总要求,积极推动全省法律援助实现“平衡、内涵、创新”发展。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交出了一份不俗的“成绩单”,开启了山东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征程。
1.全省17个市级两办全部出台《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菏泽、聊城、淄博、日照、莱芜、东营、济宁等7个市所属县级两办全部出台了《意见》,有效推动了政府责任和民生工程落实,提高了各级领导对法律援助重要性的再认识。
2.积极协调深改办对鲁办发[2016]7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峰海给予高度评价。省委办公厅以《我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让困难群众共享法治阳光》为题,对全省法律援助事业取得的成果进行报道。
3.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5685件,办结74617件,办结率87%,诉讼案件占比84%,受理数、办结数、办结率、诉讼案件占比均创历史新高。
4.为困难群众避免或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94亿元,免费提供法律咨询50多万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余万人次。
5.全省法律援助业务经费7125万元,比2016年增长12%,业务经费使用率高达94.2%,经费使用效益大幅提升。
6.济南、青岛两市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试点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得到公检法等部门和当事人的肯定。
7.日照、德州市司法局与公检法联合出台文件,就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的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工作出台了意见,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8.在全国率先开展网上随机抽取案件,实行网上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出案件质量。
9.全省建立规范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3380个。其中,全省113个看守所、173个法院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全部建立,实现100%全覆盖。
10.借助全省实行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对法律援助工作点和联络员重新规范和登记,实现了法律顾问与法律援助工作点和联络员有机融合,进一步密织规范了法律援助服务网点。
11.开展了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12.实行季度法律援助工作通报制度,每季度将各市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各地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推动对标找差。
13.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全省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14.联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订《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目前已进入最后专家评审阶段。
15.开发了山东省法律援助信息化管理应用平台系统并与司法部及时对接,已正式投入使用。
16.编印《山东省法律援助案例选编》和《山东省公共法律体系文件制度汇编》,供各地学习、宣传和借鉴。
17.培训模式有了新突破。争取全省千人服务业培训计划指标,在上海交大组织县级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培训班,有83位主任参训;通过视频系统对全省745名法律援助机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扩大了培训层级。
18.山东法律援助网全年发布各类信息969篇。各地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法律援助节目共计2361次,互联网与新媒体刊登法律援助信息3760篇,分别比2016年增长6%和50%。
19.日照市莒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一级律师陈维芹成功当选全国最美法律援助人。
20.开展法律援助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的地位和作用征文活动,两篇论文在省级刊物上发表。
回顾2017,展望2018,新的一年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在2018年续写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