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全面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17.12.2015  18:39

  日前,省教育厅召开厅长办公会研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省教育厅厅长、省委高校工委书记左敏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审议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决定废止失效2012年前的规范性文件73件,自2015年12月31日失效或废止;修改30件,年底前无法完成修改的一律先行废止;保留继续有效的71件,其中文件名称标注“试行”、“暂行”的文件有效期为2年,其他为5年。同时,对2012年至今未履行“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补正有关程序,确保自2016年1月1日起,所有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三统一”管理。

  左敏指出,规范性文件清理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成效大,在各处室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2012年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下一步,制定规范性文件要符合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大趋势,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新常态,使规范性文件更规范、更精细、更管用。一是要严格控制数量,年初要制定立项计划,减少随意性。二是发文要确有必要,可发可不发的坚决不发。三是内容要合法合规,不超越职责权限。四是程序要严格,遵循《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基本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重要文件要经厅长办公会集体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