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导意见

15.08.2017  19:14

  为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近日,我厅印发《山东省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导意见》,要求各市在2017-2018学年上学期重点抓好1-2个示范县(市、区)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确保在2017-2018学年下学期全面推开。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行学校主导、县(市、区)统筹、省市抽测的组织形式。音乐、美术学科教师是实施测评工作的主体,在学期末对学生的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学习的出勤率、参与度和学习任务完成情况,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和各类艺术活动表现出来的艺术欣赏和表现能力、艺术特长等进行测评。测评结果记入学生艺术素质成长档案,作为高中、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

  自2017年下半年起,我厅将委托第三方对各市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