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
07.03.2016 11:31
本文来源: 教育厅
自今年起,我厅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及时公布文件立改废情况,推进依法治教,接受社会监督。3月7日,我厅向社会全面公开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以下简称“三统一”)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计118件,并逐件标注了统一登记号和失效日期。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实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自2012年1月1日起,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2015年,根据省政府部署,我厅对2012年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逐件编制了统一登记号,规范性文件全面实现“三统一”。
本文来源: 教育厅
07.03.2016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