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锦:我国加快创新发展的机遇与条件
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的关键期
“十三五”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冲刺期,从长期经济发展阶段看,也是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到中高速乃至中速增长转型的关键期。转型进程如何,关系到2020年发展目标的实现,更对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影响重大。
当前我国经济依然面临着大的下行压力,“底”在何处,从高速增长回落后的前景如何,是“十三五”时期直接面对的重要问题。
我国经济增速回落,直观地看,是从以往10%左右的高速增长转到中高速乃至中速增长,背后则是经济结构、增长动力和体制政策体系的系统性转换。从大的增长过程看,是增长阶段的转换,可称之为“转型再平衡”,也就是由高速增长的平衡转向中速增长的平衡。这一平衡的实现将取决于三个条件:一是从需求侧看,高投资要触底;二是从供给侧看,去产能要到位;三是从中长期看,新动能要形成。
在经历了六年多的增速放缓后,上述三个条件正在逐步形成。促成高投资的三大需求(基础设施投资、房地产投资、出口)正在趋于稳定;去产能有所进展,工业品出厂价格开始反转回升;尽管新增长动能在规模上无法完全对冲旧动能的下降,但在提高增长质量效益、扩展发展空间上呈现出好的势头。
目前我国经济增长已非常接近底部,正处在压力和困难较大、同时也很有希望看到转型成功曙光的时候。这个时候过度看空、看衰中国经济是没有依据的。如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够取得实质性进展,中国经济有很大可能性在今后一两年成功触底。这里所说的触底,不是说将会出现所谓的V型或U型反转,而是说增长速度不会下降了,稳住了,进入L型的下边,也就是进入一个速度适当、更具创造性和可持续性的中速增长平台。从国际经验看,这个平台有可能稳定五到十年甚至更长一个时期,从而为我们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更长远的发展目标打下稳固基础。
质量追赶阶段要更多依靠创新发展
从高速增长转到中速增长,这个中速增长期如何定位,在中长期增长过程中处在什么位置,起到什么作用,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从时间分布来说,中速增长期大体上处在高速增长期结束后与成熟增长期到来之前的区间。这里所说的成熟增长期,是指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已经达到的增长阶段。我国目前人均GDP约8000美元,美国人均GDP超过50000美元。从购买力平价计算,中国约相当于美国的三分之一。如果要接近或赶上发达国家的人均收入水平,大部分追赶还是要完成于中速增长期。如果说过去30多年的高速增长主要是数量追赶,进入中速增长期后就主要是质量追赶。
与数量追赶期相比,质量追赶期的一个特点是外在的变化趋缓,追赶难度加大,主要由过去的“铺摊子”转向“上台阶”。在数量追赶期,一个地方(比如某个城市)几年或者几个月就会面貌大变,堪称日新月异。而到了质量追赶期,几年过去了,可能表面上都看不出有多少变化,变化的内容主要放在了内在品质的提升、关键技术的突破上,这需要很大的毅力和耐性才能够完成。
更重要的是,质量追赶与数量追赶相比,对发展条件、体制和政策环境的要求将有很大不同,因此更需要在以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纠正资源错配。目前我国不同行业之间依然存在着较大的生产率差异,这一差异表明要素流动不畅、配置欠佳的问题仍然存在,其根源就在于行政性垄断导致的要素的市场化流动和定价受阻。通过深化改革来纠正资源错配,会在“老经济”中释放出规模可观的新需求,特别是会增加有利于提高效率的投资需求。更重要的是能够提高生产率,增加收益,化解潜在风险。这也是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降成本”潜力最大的领域。
二是激励产业升级。产业升级包括发展新兴产业(如与制造业升级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与消费结构升级相关的生活性服务业)、在已有产业中采用新装备、新技术(如用机器替代人工),更多的则是在产业价值链上的提升(如由低端制造转到高端制造,加大设计、研发、品牌等元素的比重)。产业升级将带来专业化分工协作关系的深化,以及产业集中度的适当提高;将更多地开发和利用中高级生产要素,全面提升人力资本质量,优化资源配置水准;将从行业标准到工匠精神等各个层次全面推动精致生产的制度和文化建设。
三是加快创新发展。创新与产业升级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区别在于,产业升级中的大多数内容,发达国家已经有了,我们也要跟着有,也就是前面提到的追赶的含义;而创新则是从无到有,我们与发达国家大体处在同一起跑线上。创新必须经历一个试错过程,因而不确定性显著加大。之所以强调市场在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就是让更多的人参与创新,提高创新试错过程中的成功概率。进入质量追赶阶段后,对创新的依赖逐步加大。创新是否足够活跃,特别是创新成功的概率是否足够高,是能否实现质量追赶阶段发展目标的一个关键因素。
加快创新发展需要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2014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就曾提出,发现和培育新的增长点,一是市场要活,二是创新要实,三是政策要宽。在供求关系日益复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背景下,我国涌现出的很多新技术、新产业、新产品,往往不是政府发现和培育出来的,而是“放”出来的,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技术是难点,但更难的是对市场需求的理解,这是一个需要探索和试错的过程。如何促进这一过程科学有效地实现,我认为应着力关注并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在尊重创新规律的基础上营造创新环境。由于创新与模仿的实质性差异,政府必须由以往居高临下地指定技术路线、搞规划,转向遵循创新规律营造创新环境,让市场真正发挥基础性作用,从而提高创新成功的概率。在这方面,政府应当更加“聪明”地发挥作用,包括保护产权特别是知识产权,为创新活动提供有效激励;稳定企业家、科研人员的预期,使他们能够有长远打算;促进创新要素流动,吸引创新要素的聚集和优化配置;提升人力资本质量,改革教育与研发体制;深化金融改革,为创新提供全链条的金融支持,等等。
第二,抵制各类经济泡沫的诱惑和干扰,使资源更多地流向创新活动。尽管我国的服务业比重超过了制造业,但制造业仍然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所在,也是创新活动的重心所在,今后仍然必须牢固确立制造立国、实体经济为本、创新驱动的理念和政策导向。服务业中的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等,极易形成经济泡沫,吸引大量资源脱实向虚,直接削弱创新发展的能力,同时导致金融和经济活动的大幅波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对此必须高度警惕、及时纠正各种形态经济泡沫的危害,把资源尽可能地引导到促进创新、提升要素生产率的领域。
第三,切实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地方的创新竞争。创新要素是流动的,那些能够吸引到更多创新要素的地方,才会拥有更多的创新成功的机会,所以才会有大量的创新出现在创新型城市或区域创新中心的现象。但创新型城市或区域创新中心并非人为指定的,而是在竞争中形成的。地方之间的竞争是我国以往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今后应让改进创新环境成为地方之间竞争的新元素,由以往的GDP竞争转变为形成创新中心的竞争。进一步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各类创新型人才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发现人才、用好人才。要给地方和基层以更大的创新试验空间,鼓励形成各有所长、特色鲜明的创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