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备案工作

30.04.2015  18:01

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要求,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统一安排,临沂市开展了行政执法证件备案工作。市政府法制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使用国家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要向市政府备案。备案内容包括证件样本、颁证依据、持证人员名单、证件编号、使用范围。目前,16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将上级主管部门制发的2886个执法证件向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备案;县区共备案主管部门制发的执法证件8338个。

(责任编辑: 信息采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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