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10.01.2017  19:35
        2016年12月15日,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转发了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12月16日至21日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环办大气函〔2016〕2266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一是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积极做好应急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我市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加强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每天至少两次进行联合会商,确保一旦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能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我市及时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16 年 12 月16 日至 21 日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通知》,要求以火电、钢铁、焦化、建材等“高架源”企业为重点,开展持续性执法监察,加密监察监测频次,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以施工工地、渣土运输、混凝土搅拌站等为重点,迅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全面落实扬尘防治各项措施;以城区主次干道、工地周边道路等为重点,加大道路保洁和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切实抑制道路扬尘;强化巡查稽查,严禁露天烧烤、焚烧树叶垃圾等现象,切实降低污染危害。       二是及时发布预警,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2016年12月16日,经我市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会商预测,自 12月18日起,我市将会出现持续的重污染天气过程。按照提前采取应急措施的应急原则,我市于12月16日16:00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7日20:00启动了Ⅱ级应急响应。为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自12月17日20:00启动应急响应后,全市立即开展了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督查。市、县(市)区两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组成了23个督查组,截止到目前,全市共出动督查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企业600余家次,环保、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市政公用、城市园林、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城管执法等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了应急响应期间督导检查,       三是认真做好应急信息公开及报送。我市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公开空气质量信息、应急减排措施、督查检查情况、公共健康防护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信息的报送工作,每日定时将应急措施落实、督导检查情况等信息及时报送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