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日报》:我省举办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技术交流会
本报7月7日讯 近日,由省环境保护厅主办,省环保技术服务中心承办的山东省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及能源替代关键技术交流暨供需对接会(第一次会议)在济南举行。35家省内外锅炉超低排放及能源替代改造企业,与省内10个市的130余家燃煤锅炉业主单位进行了技术交流、实例现场考察和对接洽谈,实现了先进、实用的锅炉超低排放与能源替代技术与相关需方单位的供需对接。
为保证会议效果,供需对接会按需方单位所属区域分两次召开,第一次会议汇集了35家省内外锅炉超低排放及能源替代改造企业,与济南、淄博、枣庄、潍坊、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菏泽10个市的130余家燃煤锅炉业主单位进行技术交流和对接洽谈。
作为耗煤大省,山东省每年燃烧煤炭约4亿吨,煤炭消费量占全国的1/10。燃煤引起的煤烟型污染是全省大气污染的主要类型,烟尘排放量的80%、二氧化硫排放量的90%来自燃煤。据介绍,锅炉是燃煤大户,年用煤量占煤炭总用量的70%左右。对于山东而言,推广以超低排放技术为代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已经是势在必行。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0162017年)》明确提出,要在2017年底前,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要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单台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要完成80%。根据标准,燃煤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后,主要大气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在基准氧含量9%条件下,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200毫克/立方米,重点地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0毫克/立方米,污染物减排效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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