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意见》明确教育扶贫任务

25.12.2015  09:30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我省教育扶贫任务。

  加快教育脱贫,阻断贫困现象代际传递。注重扶贫先扶智,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进行全过程扶持,让农村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加大农村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各级财政加大投入,省级财政教育经费向脱贫任务较重的县倾斜,对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实行资助全覆盖。学前适龄儿童免收保教费;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通过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方式,进一步做好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确保每个农村贫困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农村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行贫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在乡村学校(含教学点)设置留守儿童关爱室。

  充实师资力量改善办学条件。建立市级统筹农村教师补充机制,通过撤并、改企转制等方式收回的事业机构编制资源,优先保障农村贫困人口集中区域乡村中小学教师编制需要。按照“退补相当”原则补充教师,缺编的学校要“缺编即补”,满编超编的学校,采用临时周转编制专户,解决总体超编但学科结构性缺员问题。加快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鼓励城镇中小学与农村贫困人口集中区域乡村中小学开展结对帮扶、联建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