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首个专用资产配置标准

17.02.2016  20:07

 

近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山东省水文事业单位专用资产配置标准》,标志着我省首个专用资产配置标准正式出台实施。我省成为除广东省外,全国第二个出台水文专用资产标准的省份。

该《标准》适用于我省水文事业单位配置水文测验、水质监测用资产,共对11类74种仪器设备的数量、价格和使用年限作出明确界定,基本涵盖了水文事业单位业务专用仪器设备。其中规定的数量和价格,是单位可以配置资产的最高限额标准;最低使用年限,是指资产使用应该达到的年限,不是资产必须更新的年限,到期如能使用应继续使用。按照动态调整原则,根据水文事业发展要求、财力状况、政府采购价格变化等因素,将适时予以调整和更新。

标准》的印发执行,对推进建立科学合理的水文仪器设备配置、使用和更新机制,加强水文部门资产管理,逐步完善我省行政事业国有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