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 实施办法》进行立法调研

23.09.2014  17:43

近日,《山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立法调研组赴济南市平阴县进行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平阴县龙山小学洪范分校、少岱小学、平阴县实验学校,详细了解学校校车运行与管理情况以及实际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随后,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济南市及平阴县有关负责同志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济南市教育局及平阴县教体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校车公司、部分学校负责人对《山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认为,平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校车管理模式很有代表性,思路清晰,措施得当,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各有关单位对我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修改完善我省办法具有很大参考价值。

省政府法制办法制二处处长刘鲁平,厅政策法规处、安全保卫处负责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