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成立律师惩戒委员会

01.02.2018  18:11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成立律师惩戒委员会的方案〉的通知》要求,近日,我省专门印发文件成立律师惩戒委员会。

      律师惩戒委员会在省司法厅领导下开展工作,主任委员由省司法厅分管厅领导担任。委员包括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相关部门负责人,省律师协会会长,有关专家。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主要职责是研究律师行政处罚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律师重大典型案件处理意见;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惩戒工作等事项。律师惩戒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委托的同志主持,办公室负责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的事项,并做好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