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扶贫募捐收到第一笔善款
自今年起,国务院决定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今天,省扶贫办向全省发出倡议,呼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日”活动,在自觉自愿基础上捐赠扶贫善款。据悉,10月9日,省扶贫募捐账户已收到第一笔1万元善款。
省扶贫办行业社会扶贫处处长王桂芹介绍,捐赠者为一名德州籍在京经商的匿名人士。10月8日,他获悉今年国家首设“扶贫日”,他联系了国家扶贫办,提出捐赠1万元善款的愿望。当时由于国家尚未设立首个扶贫日捐赠专户,因此他先捐赠给了中国扶贫基金会。
10月9日,他回到德州老家,向慈善总会捐赠现金6000元和10箱食品,并成立了“旗帜扶贫济困基金”,当天下午又赶到省扶贫办捐赠1万元。这是我省收到的扶贫日第一笔善款,并已汇入了扶贫募捐账户。“原本想留下他的名字,他说就叫我‘旗帜’吧,希望为扶贫济困带个头。”
省扶贫办今天也向全省发出行善扶贫倡议书。倡议书写道:我省一些地方,因为经济基础薄弱,受自然条件制约,发展速度相对较慢,生产生活条件相对落后。在我们身边,依然有一些家庭因病、因灾致贫、返贫,虽然他们对生活无限憧憬,对未来充满追求,现实生活仍然非常艰难。
我省将“十二五”期间省、市、县确定的7000个左右贫困村作为省定贫困村,其中西部、中部、东部贫困村约分别占70%、20%、10%左右。这批贫困村的贫困人口,将按贫困发生率平均50%的比例识别。其余行政村的贫困人口,东、中、西部地区按照3%、4%、5%的不同比例进行识别。目前精准识别基本结束,全省共识别出贫困村7003个,占总数的9.4%,省定扶贫标准以下贫困人口520多万人。
“10·17,邀您一起来扶贫。”省扶贫办专职副主任蒋石宝说,公募资金实行管办分离,规范管理,明确使用方向和用途,严格使用审批程序,定期报告使用情况。省监察、审计部门参与审计监督。据悉,国家“扶贫日”公募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出台后,我省将及时制定适合我省实际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从募集办法、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公开公告、效果评估等方面作出规定,确保资金用在贫困地区、贫困群众最急需的项目上。
据了解,捐赠善款账户名称为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账号为531904082310966,开户银行为招商银行济南经十路支行,邮编为250013,地址为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电话为0531—67866182。(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