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戒毒监测治疗所推行新收戒毒人员“首诊”负责制度成效显著
08.12.2017 09:10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今年以来,山东省戒毒监测治疗所大力推行新收戒毒人员“首诊”制度,加强新收戒毒人员直接管理,进一步促进警察之间信息共享,提升了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一、建立首诊负责制,掌握“第一手”资料。当日带班警察为“首诊”负责人,按规定程序接收戒毒人员,通过档案材料和与公安机关情况交接,初步了解戒毒人员基本信息。及时进行个别谈话,详细掌握戒毒人员个人简历、家庭成员、吸毒史、违法犯罪记录、当前病情、HIV患病史、身心状态、戒断症状等信息,并负责戒毒人员当日饮食、就寝、新收教育、思想动态等戒治工作,填写《戒毒人员首诊记录表》,对戒毒人员基本情况做到全面细致掌握。
二、合力全方位跟踪,形成“零盲点”动态管控。以《戒毒人员首诊记录表》为基础,以大队日研判例会和警察交接班情况通报为辅助,实现信息共享,避免由于首诊警察下班造成管控盲点,也为接班警察及时了解新收戒毒人员情况提供便利。同时,接班警察继续深层次挖掘戒毒人员思想动态,建立动态管控记录,不断补充完善《戒毒人员首诊记录表》等基础资料,实现新收管理工作精准化、无漏洞。
三、着眼人文化管理,实现“处方式”科学戒治。根据《戒毒人员首诊记录表》,每日对新收戒毒人员性格特点、身心状况、戒治动机、戒断症状等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形成“诊断”意见,开具个性化戒治“处方”。管理、医疗、心理、康复专业警察及时跟上,根据“处方”对症下药,使戒毒人员安全平稳地度过生理脱毒期,为后续戒治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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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2017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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