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向省管企业派出8名专职监事新增3户派驻企业实现监事会全覆盖

19.02.2016  10:45

2月16日,省国资委召开省管企业专职监事和新调整监事集体谈话会议,明确履职要求,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建设。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时民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邵泽武同志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省国资委党委委员、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党委组织部)处长(部长)张志波同志宣读监事任职意见。各企业监事会主席、监事办事处同志和省国资委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省管企业分管负责人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共70余人参加会议。

时民同志指出,建立省管企业专职监事制度,是省委、省政府着眼于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完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项重要创新性举措,这次调整,向山东钢铁集团等16户企业派出了8名专职监事,新增省土地储备集团等3户企业派驻监事会,并调整现有监事派驻企业,实现了监事会对省管企业全覆盖。时民同志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专职监事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监事队伍要加强学习调研,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学习新业务、新知识,研究国内外行业发展变化的趋势,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思路,不断增强个人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把握职责定位,积极担当作为,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强化对股东负责的意识,忠实履职、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要搞好沟通协调,敢于面对问题,不当老好人、稻草人,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经常扯扯袖子、拍拍肩膀,提醒一下,不能等问题成了毒瘤再去解决。要从严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形象。要注重协同配合,为专职监事创造良好的履职环境。

邵泽武同志指出,监事会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三项结合”,一是发挥专业特长与提升综合素质相结合;二是实施监督与提供服务相结合,通过搞好监督,服务于国企改革发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与发挥制衡作用相结合,聚焦重点企业、重要业务、重点环节以及潜在风险,突出公司重大决策行为、重大经营管理行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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