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40条新政出台 农民进城购房可享10%补贴
山东省正式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实施意见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出台40条政策措施。“三去一降一补”抓什么、怎么抓、抓到什么程度,意见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形成了清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主要目标 2016-2018年,“5+4”产能过剩行业(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炼油、轮胎、煤炭、化工)产能利用率力争回升到80%以上,按时完成国家下达的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目标,其中钢铁、煤炭产能分别压减1000万吨、4500万吨以上。
在具体实施中,主动退出一批。建立“僵尸企业”分类数据库,制定针对性处置工作方案。鼓励钢铁产能较大的地区和企业承担更多压减任务,引导煤炭企业主动退出长期亏损、停产、欠税、欠费以及资源枯竭矿井。优化整合一批。鼓励各类资本参与企业兼并重组和破产清算整合,有效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提升一批。鼓励发展煤电一体化和煤炭洗选加工转化,建设一批煤炭特色突出的产业基地和园区。
政策支持 土地出让收入支付职工安置费。对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退出的划拨用地,可以依法转让,或由地方政府收回重新出让,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支付产能退出企业职工安置费。
产能过剩行业企业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对整合过剩产能和并购困难企业的市场主体,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合理确定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
去库存 农民进城购房最高享10%补贴
主要目标 2016年,工业品产销率达到99%左右。全省商品房去库存周期降低到22个月左右,各市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基本控制在16个月以内的合理区间;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重达到50%以上。
在具体实施中,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制定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撤乡设镇、撤镇设市、乡镇合并、镇改街、村改居,大力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城中村和城边村原有居民、农村就地转移就业人口“三个市民化”。
调整优化房地产供应。对房地产库存明显偏多的地区,暂停供应新增房地产开发用地。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闲置厂房、仓库等转型利用,依法依规改造为电商用房、养老地产、旅游场所、中小学和幼儿园等专业设施。
政策支持 部分县市农民进城购房最高享10%的补贴。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农民进城购买首套住房可享受契税补贴、规费减免等优惠,商品房库存较多的县(市、区)可根据购房支出给予3%-10%的补贴。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等地上附着物的农民,县(市、区)政府可参照当地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价格给予补偿,发放等额“房票”,在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抵作购房款。
去杠杆 明年银行不良贷款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主要目标 2016年,力争上市挂牌企业累计达到2000家,新增直接融资额超过5000亿元。2017年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债转股在全国的份额不低于不良贷款在全国的占比。2018年年底,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比重超过30%。通过知识产权入股、上市增发、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使企业自有资金的比重大幅提高。
在具体实施中,强化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降低利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降低利用再贴现资金办理贴现的利率水平。加强政府资金引导,充分发挥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作用,积极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
政策支持 加大对企业上市补贴力度。对我省已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申请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境外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且已被正式受理的企业,按照不超过申请募集规模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募集资金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单户企业补助资金不低于10万元,不超过100万元;对我省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且进行直接融资的企业,按10万元/户给予一次性补助。
降成本 今年为企业减负500亿元
主要目标 2016年,通过减税降费为企业减轻成本负担500亿元左右,各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统一降至18%。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6%以上。到2018年年底,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零收费”,用电成本累计降低300亿元。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力推行“一号通”“一表通”等审批服务模式,以及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同城通办等公共服务模式,方便群众办事创业。降低税费成本,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扩围。落实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按规定减征、免征、缓征困难企业相关税收。
政策支持 自2016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2017年年底前,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对确有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经济效益下降、支付能力不足的困难企业,可下调住房补贴发放比例。
补短板 新增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最高奖500万
主要目标 2016年,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超过第二产业。研发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2.33%左右,新增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200个以上。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84公里,在建铁路2423公里(含城市轨道交通);新建城市地下管廊100公里。减少贫困人口120万人。2016-2017年改扩建学校2963所,全面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企业创新百强工程和科技创新品牌培育工程,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启动100所示范校、优质特色校建设工程,建设25所技能型高职(专科)名校。全面启动所有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分级诊疗试点;积极鼓励社会办医,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有序流动。建设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7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
政策支持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择优一次性补贴。将“创新券”政策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到中小微企业。对新升级为国家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择优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奖励。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成果转化后,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可以获得一定的现金奖励,副职和其他领导人员可以获得一定的现金奖励或股权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