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适时开征房地产税 或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

06.03.2016  09:50

    备受关注的山东省“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未来5年,一系列完善财税金融体制的新举措将落地,并明确将适时开征房地产税和环境保护税。专业人士预计,房地产税有望增加房产持有环节的税负,这将大大抑制房产投资投机行为。

    纲要中明确,未来5年,山东将逐步调整完善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建立完善地方主体税种,适时开征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此外,将“营改增”范围扩大至生活性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各个领域。并提出要深入清理涉企收费,实施目录清单制度。加大对企业税收及政府采购扶持,为各类市场主体减压减负、释放活力。

    近年来,房地产税改革曾一度引起人们关注。有专家预计,房地产税有望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起来,具体税率可能将由地方在中央确定的税率区间内自行决定。相关部门表示,房地产税立法改革的总体思路将是:“拟在房地产相关税费负担总体不变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保有环节税负,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这意味着,房地产税将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而且是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征税基础,其他诸如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暂不纳入。同策咨询研究部人士分析,“这将大大抑制投资投机行为,从而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理性和稳健发展。

    而参照欧美国家及世界通行做法,估算价值100万的首套房可能会每年增加约5000元税负,即每月400多元。具体来说,按照每个家庭户承受能力和世界通行做法,首套房的税率或在0.5%至1%之间;二套房、三套房及以上,税率或在2%以内。

    同策咨询研究部人士曾表示,土地、财税、金融是楼市长效调控机制的三大体系。房地产税的正式推出,将逐步完善三大体系之一的财税政策与措施。未来将以税费手段调节房地产市场需求结构,防止市场供应偏大。他认为,未来国内的房地产市场将回归自住属性,楼市也将回归到一个相对健康的发展轨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