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妥善处理房改后部分省直单位建购住房问题

22.11.2014  08:28
        11月20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在济南召开会议,对进一步深化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和处理好干部职工住房问题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妥善处理 房改 后部分 省直单位建购住房问题 ,是落实中央巡视组要求,全面完成整改工作的一项硬任务,也是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较大举措。要坚持一个干部职工家庭只能享受一次房改优惠政策的原则,对房改后各种集资建房、优惠购房的不规范做法统一进行清理规范,坚决纠正干部不合理多占住房问题。对无房职工和优惠购房未达到规定面积的职工给予适当补助,完善易地调动干部住房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临时周转房制度。今后党政机关一律不得进行集资建房,一律不得动用公共资源补助团购住房,一律不得挪用其他财政资金支付干部职工的住房费用。

        会议表示,要按照“开正门、关后门、堵旁门”的原则,采取一揽子措施推进公务人员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不断完善住房制度和住房供应体系。

        会议要求,深化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与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一定要扎扎实实把工作做细做好。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坚决维护房改政策的严肃性。坚持诚实守信,如实申报住房情况,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兑现承诺。这不仅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政策解释和情况说明,取得干部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党员领导干部应自觉树立顾全大局的意识,学会换位思考,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领导班子和机关党委必须层层落实责任,自查自纠违规行为,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据《齐鲁晚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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