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扎实开展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学习活动
近日,在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中,我委12名参加考试人员全部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通过率达100%。
此次活动是由省政府统一安排、省法制办具体组织实施,通过对省直机关新申办行政执法证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满四年的执法人员集中开展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今年以来,先后在潍坊、德州举办两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班,在淄博举办一期督察人员和听证主持人资格培训班,在济南大学举办两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12月12日,还对省直机关人员学习情况进行了抽查测试,我委选派参加的5名同志均顺利通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省民委采取扎实措施,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广泛深入开展了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学习活动。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以宪法和《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学习为重点,通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读书会、全省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对法律知识和法律理论的学习。通过学习活动,机关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明显提升。
同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省民委(省宗教局)还扎实做好各项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点,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通过广泛深入动员、积极宣传引导,机关干部和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从而推动了各民族团结进步和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