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出台《意见》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近日,滨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加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安排部署。
《意见》指出,要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加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实体平台建设。要改造升级全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按照“一个平台、多级应用”的设计方式,把“12348”法律咨询专线建设成为司法行政协调指挥中心。要整合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构建全市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电子网络平台。要建立健全“法律服务地图导航”系统,构建“半小时法律服务圈”,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拓宽法律服务领域,逐步构建覆盖城乡的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继续深化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要加大政府购买力度,鼓励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信访、调解、群体性案(事)件处置和社区工作等公益性法律服务。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网络,健全完善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县乡两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为支撑,基层司法所、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要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机制,全面实施“七五”普法和依法治市规划,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制度。要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体系,加强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建设,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综合指挥调度和统一监管。
《意见》要求,要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力度,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体制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的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工作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基层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