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强化三项措施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莱芜市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着力抓好三项措施,推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着力强化政策经费保障。 推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建设“三大平台”、实施“四项推进行动”、完善“四项保障机制”作出总体部署。推动将法律顾问、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先后投入640余万元用于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发放360余万元人民调解案件补贴、160余万元“百名律师包千村”专项奖补资金。推动市政府出台《市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在市内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和劳动仲裁等案件,每案补贴1140至1300元。
着力推进三大平台建设。 加强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软硬件建设,建成红土河法治文化园,改造升级市法律人才教育中心,占地150平米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投入使用。开展“星级法律服务所”评选活动,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3万余人次,提供法律服务5600多件,全市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建设标准,17个司法所分别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建成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室700个、标准化人民调解室598个。研究制定《公共法律服务网站建设方案》,加快推进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法律援助各项职能,建成全市统一、功能齐全的“12348”法律服务专线。
着力开发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实施“百名律师包千村”行动,完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考核奖惩、调整退出等9项工作制度,大力推进农村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动出台《重点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目录》,开设“法在身边”“律师热线”等专栏60余期,在莱芜电影网上传法治电影短剧220个,定期向全市市民群发普法短信。编印《农村案例普法读本》,开通“普法大篷车”到670个村(社区)巡回宣传,开展“法治文艺节目下乡巡演”356场次。依托全市“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组织1027名机关干部作为义务普法宣传员,开展“案例普法集中宣讲”活动2200场次,全市依法治企、依法治校铺开面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