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教育培训工作的﹃青岛模式﹄

17.11.2015  17:10
  近年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教育培训工作创新,以司法技能教育、司法良知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为重点,采用“ 请进来”、 “ 派出去”、“网上学”、“内部教”等方式,以与国内著名院校联合培训“高精尖”的法律人才为目标,以教育培训巡讲团到基层法院“点对点”指导培训为途径,以心理技术与方法的司法运用为创新,努力打造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青岛模式”。

  构建网络学习平台。该院建立青岛法院“法官网络学院”平台,依托法院内网对两级法院开展培训;鼓励干警参加“青岛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并将在线学习的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组织全市法院69名干警攻读在职法律硕士学位,与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知名高校联合举办优秀法官培训班,努力培养“高精尖”的法律人才。

  加强基层法院培训。该院建立“教育培训师资库”,成立教育培训宣讲团,对业务培训需求集中、人员较多的基层法院,有计划地派宣讲团成员巡讲,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指导和专题培训。近三年来,该院共对基层法院指导培训 60 余次,培训内容涉及64 个方面,培训基层法官3200余人次。

  开展司法心理学培训。该院探索将心理学方法和技术应用到审判、执行、信访及妇女维权、回访帮教等工作中,在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设立了4个司法心理学教学基地和1个司法心理学实践基地,在内网建立了“心灵之窗”司法心理学网站,推进司法心理干预机构建设,委托有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资质的机构对全市法院286名干警进行了司法心理学培训,230余名干警获得了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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