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法行政机关以全国扶贫日为契机深入开展法治扶贫工作
全国“扶贫日”期间,山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做好特殊人群帮扶等多种形式,着力推进法治扶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大力开展扶贫专项法治宣传。深化“法治宣传进乡村”活动,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特别是对“市县落实”部分进行详细解读,把脱贫攻坚政策宣传落实到村到户到人。针对精准扶贫对象的学法用法需求,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设立展板、现场咨询、进户帮扶等形式,为困难群众解答婚姻、财产、赡养、交通事故赔偿、邻里纠纷及申请强制执行等有关方面的法律问题,受到困难群众欢迎。充分发挥“山东法治网·齐鲁普法网”主渠道作用,及时发布全省法治扶贫工作动态,宣传近年来法治扶贫有关政策和脱贫攻坚成效,对烟台市扶贫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和聊城市法律扶贫走访慰问活动等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反响。省司法厅驻村“第一书记”组织帮包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代表、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参观新建成的便民服务中心,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政策,介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新成就。济宁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扶贫活动成效展”活动,安排专职律师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发放传单1200份,受理群众法律服务咨询200余次。
二是积极推进法律服务惠民工程。省司法厅大力开展律师专项培训,参训名额向西部欠发达市倾斜20—30%,选派优秀律师代表到贫困人口较多的德州市平原、临邑等县政法机关挂职锻炼,增强法治扶贫本领。制定下发《关于加快解决部分地区公证员不足问题的意见》,组织开展省内跨区域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统筹平衡全省公证资源。组织举办《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培训班,对全省执业司法鉴定人进行全员培训,提升司法鉴定人服务法治扶贫的能力。各市普遍在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开通了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探索推进精准扶贫对象申请法律援助免于经济困难审查,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服务扶贫助困的效能。淄博市瞄准精准扶贫对象,开展了为期10天的“法律援助扶贫行”活动,为老、弱、病、残等精准扶贫对象发放法律援助“绿卡”,确定法律援助联系人,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律师现场解答咨询。潍坊市司法局组织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到帮扶村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济宁市司法局组织为34户特困群众送去了部分生产生活物资。
三是深化特殊人群教育帮扶工作。全省监狱系统大力实施教育改造“双先战略”,深入开展第十四届育新文化节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即将刑释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创业就业培训,为狱内罪犯刑满释放后顺利融入社会、自力更生奠定基础。坚持对戒毒人员实行“学历+技能”双证式职业教育,部署全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加快推进戒毒人员后续照管指导站建设,与戒毒人员相对集中的县(市、区)加强协作联动,做好解除人员动态管控、社区康复和后续照管等各项工作,防止发生涉毒致贫问题。以前期开展的全省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对全省6.4万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走访、摸清情况,对家庭、生活确实存在实际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加大帮扶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深入贯彻落实13部委《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联合有关部门落实帮扶救助措施,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就业、入学、生活、社保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减少因年老体弱、罹患疾病、无家可归或缺乏就业技能等,导致就业困难或生活无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