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发)局:
按照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申报认定及监测工作的通知》(鲁农经管字﹝2017﹞19号)部署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三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申报认定及第一批省级示范场监测工作。为做好我市省级示范场的推荐上报和省级示范场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做预备通知如下:
1、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市级示范场申报;
2、对辖区内第一批家庭农场示范场进行监测,写出监测报告,并提出保留或撤销意见;
3、要及时与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沟通,遴选出推荐上报的市级示范场,并做好第一批省级示范场的监测工作。并在推荐报告、推荐汇总表及监测报告、撤销建议上加盖三部门公章。
请各单位将本辖区内自愿申报省级示范场的数量于2017年12月27日前报送市农业局种植业处。
联系人:刘 芳 联系电话:66609152
邮箱: [email protected]
济南市农业局
2017年12月21日
点击下载浏览该附件:关于开展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申报认定及监测工作的通知_看图王.pdf
点击下载浏览该附件:山东省家庭农场示范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定稿.doc
来源: 济南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