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批次药包材复验情况的公告
05.04.2016 10:05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16年 第23号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2批次药包材复验情况的公告
根据企业提出的复验申请,我局组织对抚州贝尔药品包装有限公司的聚酯药用滴眼剂瓶(批号:12409401505001)和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的低密度聚乙烯药用滴眼剂瓶(批号:NA50716091)“密封性”项目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为合格。
特此公告。
附件:药包材复验信息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药包材复验信息
产品名称 | 批号 | 规格 | 生产单位 | 不合格项 | 复验结论 | 复验单位 | |
1 | 聚酯药用滴眼剂瓶 | 12409401505001 | 5mL | 抚州贝尔药品包装有限公司 | 密封性 | 合格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药品包装材料检验中心 |
2 | 低密度聚乙烯药用滴眼剂瓶 | NA50716091 | 5mL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密封性 | 合格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药品包装材料检验中心 |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05.04.2016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