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批次药包材复验情况的公告

05.04.2016  10:05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16年  第23号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2批次药包材复验情况的公告

   

  根据企业提出的复验申请,我局组织对抚州贝尔药品包装有限公司的聚酯药用滴眼剂瓶(批号:12409401505001)和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的低密度聚乙烯药用滴眼剂瓶(批号:NA50716091)“密封性”项目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为合格。

  特此公告。

   

  附件:药包材复验信息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药包材复验信息

 

  产品名称批号规格生产单位不合格项复验结论复验单位
1聚酯药用滴眼剂瓶12409401505001  5mL抚州贝尔药品包装有限公司密封性合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药品包装材料检验中心
2低密度聚乙烯药用滴眼剂瓶NA507160915mL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密封性合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药品包装材料检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