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回1批次葡萄酒通告信息的声明
02.02.2018 04:03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撤回1批次葡萄酒通告信息的声明
2018年第13号
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8年第6期(总第135期)中公布的1批次不合格长城干红葡萄酒解百纳(标称生产日期为2015年7月20日),被抽样企业为“济宁九龙贵和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贵和购物赛宝店”,标称生产企业为“中国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由于标称生产企业对该批次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撤回该期通告中的上述信息,待该批次产品的相关信息核实后再行通告。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02.02.2018 04:03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8号)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食品药品监管局
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8年第11期(总第140期)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局
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8年第10期(总第139期)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