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以过硬措施持续纠正“四风”
12月11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持续纠正“四风”、转变作风,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书记刘家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深刻洞察当前作风建设形势,准确把握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规律,深刻阐述了“四风”问题的要害和本质,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出重要部署,一针见血、切中时弊,内涵丰富、要求明确,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清醒和高度自觉,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以担当精神和实干风貌做好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必须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迅速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传达到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清醒看到“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切实增强纠“四风”、强作风的定力和韧劲。要聚焦“四风”新的表现形式,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摆“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力推进作风问题整改落实。要注重深化改革综合施策,把干部作风建设纳入政治巡视范围,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和选拔任用重要依据,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好转。
会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好“关键少数”,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更实措施抓好作风建设,带头落实、坚决执行,形成作风建设“头雁效应”,带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转变作风。要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为推动山东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