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承包经营权证滞留在村将通报并予以追责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消息,山东将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对承包经营权证滞留在村(组)、未发放到农户手中的,通报党委、政府,坚决予以追责。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是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重要任务,是巩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重要举措。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消息,山东将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对承包经营权证滞留在村(组)、未发放到农户手中的,通报党委、政府,坚决予以追责。各市要在4月25日前将各县(市、区)问题台账、整改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9月30日前将本市“回头看”工作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
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是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重要任务,是巩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在去年省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农经管字〔2018〕4号)基础上,完成好农业农村部“回头看”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
要坚持全面“看”,全面回顾本区域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照有关政策,对每个工作环节进行排查。要坚持重点“看”,重点排查本区域内暂缓确权村(社区)确权登记颁证推进情况,建立台账,一村一策,逐个销号,解决好矛盾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看”执行力,坚决纠正确权证书滞留在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手中,未发放到户的情况;坚决纠正发现问题和错误后整改不力的情况。
逐级压实“回头看”工作责任。各地各级要主动认领农业农村部方案明确的工作责任,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坚决防止工作不到位、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按时保质完成有关工作任务。省农业农村厅将适时对各市“回头看”工作进行检查和验收。对问题和错误整改不力的,对怠于推进未确权村开展确权的,对承包经营权证滞留在村(组)、未发放到农户手中的,特别是对工作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的,通报党委、政府,坚决予以追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