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2015〕65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62号)和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度职称外语考试定于3月26日上午9∶00-11∶00举行。
二、考试等级、语种、类别
职称外语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A、B、C三个级别,其中英语每个级别分设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类别,其他语种不分设专业。按照原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规定,凡从事理工、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职称外语考试选择英语的,应分别报考理工、卫生类相应级别。为不影响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凡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人员,应依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1〕97号),严格按照等级适用范围,在任现职期间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不得越级报考。报考人员须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按照等级划分和规定的适用范围(见下表),选择相应语种、级别和类别应试,如有疑问应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咨询。
考试等级 | A | B | C |
适 用 范 围 | 1.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卫生技术、工程技术职务系列和国际商务专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包括正高和副高级)。 2.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1.在县(含不设区的市,不含区)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其他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外语教师和翻译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分正副的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1.外语教师和翻译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2.在县市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三、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职称外语考试各类别、级别的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在应试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通用外语词典(不得携带电子词典以及专门为职称外语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开考后,应试人员须认真阅读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按要求正确填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未填涂或填涂有误的,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
四、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与《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鲁价费发〔2015〕92号)规定,考务费每人61元。
五、报名工作
(一)报名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6年度职称外语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下载使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提供的照片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的照片才能被网报系统识别并正常上传)。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所属市,我省2016年度职称外语考试将不再设置省直考区,请原在省直考区报考的中央驻鲁单位应试人员、山东省直单位应试人员以及人事档案委托山东省人才服务中心管理的应试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考试成绩通知书发放工作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请报考人员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如实、完整填写个人报考信息(特别注意:报考人员在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前,务必认真核对个人信息,一旦确认将不能修改),打印系统生成的《2016年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表》,报名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再进行网上缴费方可完成报名。选择所属市为潍坊、济宁的报考人员,信息填报无误,网上点击“确认”后即视同已缴费(无需再进行缴费操作),同时打印《2016年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表》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核。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25日9∶00至2016年1月15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
2016年1月4日9∶00至2016年1月20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9:00至3月26日9:30。
(三)注意事项
应试人员应仔细阅读有关政策规定及报考须知,熟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保证所填写的信息准确、真实,对报错级别、类别、语种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及违反有关纪律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各地各部门务必提醒有关应试人员注意。
六、各项考务要求
(一)为保证试卷安全,防止试卷破损或非法拆封,试卷袋已被塑封(塑封袋上喷有明码和暗码,暗码需配合紫外线照射设备加以识别)。各市在交接和清点试卷袋时应认真检查塑封是否完好;要严格遵守试卷启封和试卷分发的时间规定,监考人员启封试卷时,须请2名应试人员协同检查试卷语种、专业及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在试卷袋指定位置签名,如遇塑封或试卷袋破损等异常情形,要立即上报,并将异常情形简要记录在试卷袋相应栏目中。考试工作人员不得单独持有考试试卷,考试结束前不得将试卷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要做好试卷的清点和回收工作。
(二)为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管理,打击考试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今年将继续对应试人员试卷进行雷同检测,并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各市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答卷处理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37号)及有关规定,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对于在考试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全部纳入违纪违规信用档案,与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各类违纪违规信息统一管理使用。
职称外语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参考人数多,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加大考试管理和监督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的严肃性,确保职称外语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 1.考试工作计划表
2.咨询电话一览表
3.考场资源表
4.考务信息表
5.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情况表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12月7日
附件1
考试工作计划表
工作内容 | 工作时间 | 方式及途径 |
报送《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2) | 12月18日前 | 协同平台报送至考务科 |
报送《考场资源表》(附件3) | 2月26日前 | 协同平台报送至考务科 |
报送《考务信息表》(附件4) | 3月22日前 | 协同平台报送至考务科 |
从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 3月24日 | 专人专车 (试卷到达本地保密室并清点完毕,向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值班人员报告。) |
考试实施 | 3月26日 | 考试期间要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及时报告考前准备情况、开考情况、考试结束试卷回收情况。 |
将答题卡、座次表送至指定地点 | 3月28日 | 专人专车 |
报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情况表》(附件5) | 4月1日 | 传真至0531-88190514 协同平台报送至考务科 |
4月11日 | 原件寄送 |
附件2
咨询电话一览表
考区(盖章):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咨询电话 | 备注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填表人: 复核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考场资源表
考区(盖章):
考点名称 | 考点地址 | 考场数量 | 备注 |
| | | |
| | | |
| | | |
填表人: 复核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考务信息表
1.试卷领取信息
领取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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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押运车辆型号: 车牌号: |
2.考试值班信息
值班人员 | 姓名 | 值班电话 | 手机 |
负责人 | | | |
考务值班 | | | |
技术值班 | | | |
考区(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5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情况表 | ||||||||||||
考试名称: | | 考区:(盖章) | ||||||||||
序号 | 考试语种、级别专业 | 考点 | 考场 | 姓名 | 准考证号 | 考场情况记录单记录情况 | 具体处理情况 | 备注 | ||||
违纪行为描述 | 违纪编号 | 违纪行为描述 | 违纪编号 | 处理结果 | ||||||||
1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填表人: 复核人: 主要负责人: 填表时间:
注:1.所有项目应齐全完整,并按“考试语种、级别专业-考点-考场-准考证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列。 2.“处理决定情况”部分请使用规范性的语言填写,“处理结果”中不得出现“建议……”等字样。 3.若违纪行为描述、违纪编号与《考场情况记录单》记录不一致的,请在备注中注明原因或另附情况说明。 4.考试过程中发现但未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记录的,请另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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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http://www.rsks.sdrs.gov.cn/c.aspx?a=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