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0日,《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工作方案》正式下发。槐荫区将建立起“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形成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大格局,为建设靓丽槐荫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建立网格体系。槐荫区建立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以政府为责任主体,划分区、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三级网格,在全区16个街道办事处、涉及到的93个行政村和78个社区居委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二是明确监管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和“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各级网格和各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职责。在保障本级网格日常运行、指导监督下级网格建立运行、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等方面进一步确定,有效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落实网格责任。《方案》要求各级网格将环境监管的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直接责任落实到人,各街道办事处要配备专职环境监管巡查员,并保障办公设施和工作经费,落实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通过整合管理资源,明确网格责任,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效能,消除监管盲区,从源头减少环境安全隐患。
四是健全管理机制。第一是巡查机制。《方案》要求各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每年要制定监管工作计划,明确监管对象、内容和频次。第二是报告机制。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工作程序及时处理处置;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处置的,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第三是沟通机制。完善信息通报制度,网格内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开环境日常监管、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并实行信息共享。建立协调沟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协调工作会议,通报各部门环境监管网格运行管理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第四是督查机制。实行“一级督查一级”的督查工作机制,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本级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必将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及时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民生环境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区域环境安全。